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快讯 >  
焦点播报:体制内和体制外退休后养老金的计算办法有啥不一样呢?
来源: 帮兄聊社保      时间:2023-03-01 01:52:30

所谓体制内的养老保险,主要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制外的养老保险主要是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两种养老保险虽然都是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以后,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在一个统筹区的范围之内基本上是一样的,养老金的计算办法目前的确还存在一定的差异。


(相关资料图)

机关事业单位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其养老金的计算办法是按照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件的规定精神来计算的,每一个省的情况不同,具体计算办法也还有一定的差异,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算办法也有比较大的差异。

第一个差异,是养老金计发基数的差异。

养老金的计发基数,是按照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月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目前大多数地方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是全省统一的,不管是企业退休人员,还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都是按照省社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公布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执行,并且要报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备案。

现在虽然做到由省级人社部门公布养老金计发基数,但在部分地方,并没有完全做到全省执行统一的一个计发基数。比如黑龙江2022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各个县市都是不同的,还没有达到全省统一。

在广东省公布的2022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中,基本上实现了全省同一个计发基数,但深圳市的企业职工退休是按照深圳市公布的计发基数来执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则是按照全省统一的标准执行;辽宁省也是如此,沈阳、大连的企业职工与全省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是不一样的,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全省统一的标准。

第二个差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金要与老办法对比计算。

其实不管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还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的前几年都有一定的过渡办法。企业职工中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也会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中也有过渡性养老金。但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和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有一个保底限高的原则。

按照养老金的计算办法,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既不完全是按照老办法计算的执行,只有老办法计算高于新办法计算才会保底,按照老办法计算的执行;但也不完全按照新办法计算的执行,因为新办法计算高于老办法计算的,高出的部分要按照10年过渡期的比例计发。

第三个差异,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办法不一样。

企业职工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办法大概存在三种计算办法。

第一种办法计算办法,比如四川、重庆的计算办法。即过渡性养老金等于养老金计发基数,加上指数化缴费工资之和的平均值除以2%,每缴费一年发给1.3%的过渡性养老金。这个1.3%是过渡系数;指数化缴费工资是是养老金缴费基数乘以平均缴费指数,而不是视同缴费指数,领取过渡性养老金年限包括了视同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建立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

第二种计算办法是广东的计算办法。广东省企业退休人员的过渡性养老金,从2021年开始重新进行了规范,其计算办法是过渡性养老金等于个人指数化缴费工资乘以1.3%乘以1997年6月30日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这里的指数化缴费工资,也是按照平均缴费指数来计算的,并不是按照视同缴费指数来计算。

第三种计算办法是以江苏为代表的。江苏省的过渡性养老金,是 按照1995年底前的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推算出1995年底前全部缴费年限的储存额,再除以120按月发放。

机关事业单位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办法是按照本人的视同指数缴费工资乘以视同缴费年限乘以过渡系数。视同指数化缴费工资是按照养老金计发基数乘以视同缴费指数,而不是平均缴费指数,这是与企业职工最大的差别,过渡系数也不一样,比如四川企业职工是1.3%,机关事业单位是1.4%。

综上所述,所谓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养老金计算办法,主要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养老金的计算办法,仔细分析还是有很多差别的,这些差别主要体现在养老金的计发基数部分地方不同,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办法不同,视同缴费指数的计算办法不同,过渡系数不同等方面。

上一篇:

下一篇:

X 关闭

class="ad_desc">广告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