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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动态:讲一个稍微扎心点的观点:国内没有法律职业共同体
来源: 皇城根下刀笔吏      时间:2023-04-03 09:08:37

国内老讲法律职业共同体。我讲一个稍微扎心一点的观点,我觉得国内没有法律职业共同体。所谓法官和律师的职业共同体,几乎可以说不存在。这两个职业群体,充其量只是都懂法律的两个不同群体而已。


【资料图】

除了都懂法律之外,这两个群体基本没有任何其他共同体。

律师是市场经济主体,天然希望业务多,不然会饿肚子。法官是体制内人员,旱涝保收,天然希望案件少。律师业务多了之后,忙并快乐着。法官案子多了之后,基本只剩苦恼和无奈。这种天然的利益冲突,很难解决。

律师群体的构成,比较复杂。有的是大学毕业后去当的律师,有些是工作几年后去当的律师,有些是半道出家学的法律,然后当的律师,有些是法官辞职后当的律师。而法官群体的构成,比较单一,基本都是从学校到法院,即大学毕业后进入法院。

由于群体构成非常不一样,且中国的律师基本做不了法官,两个群体间对彼此生存状态的了解,非常有限。知己知彼是形成共同体的一个前提条件,如果某两个群体对彼此的情况不太了解,谈不上形成共同体。

同时,律师是自由职业者,没有统一的纪律约束,群体内成员性格迥异。有些外向,有些内向,有些沉稳,有些张扬,有些谨慎,有些马虎。但法官是体制内人员,受到体制内纪律约束,内在性格受到很多约束。这种互相不一样的外在表现,让两个群体时常出现一些彼此看不顺眼的情况。

而且,律师和法官时常可能出现直接利益冲突的情况。因为对于一个案件来讲,有人赢便有人输。赢官司的一方,自然很开心,但是输掉案件的一方,可能也会很不开心。输案件的一方,为了给自己翻盘,可能会上诉,会攻击原审法官判案不正确等。在这种情况下,其中一方的律师,可能会跟法官产生直接的利益冲突。

另外,所谓职业共同体这个话题,基本都是律师或者某些大学教授讲的。法官几乎从来不讲职业共同体。在现实中,只有弱者才会讲职业共同体,强者不需要。

在整个司法生态链条中,律师处于法官的下游。虽然法官在整个体制内的地位不算太高,但是在律师面前,法官处于强势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从逻辑上来讲,法官也没有动力跟律师搞什么职业共同体。

有些法官对某些律师的收入,也可能产生不平衡心态。因为法官的薪水相对较少,但工作量非常大,而有些律师可能在某个案件中,挣到很多律师费,抵得上法官几个月甚至几年的薪水。这种表面呈现出来的收入不平衡状态,也可能加剧彼此之间的对立。

从另外一个层面来讲,律师内部也很难形成共同体。为了案件的输赢,原告律师经常和被告律师,打得不可开交。要不是因为大家都是体面人,有职业纪律约束,有些时候可能恨不得互相在法庭上掐起来。

彼此对立的两方当事人,他们的律师之间,往往是对立的。一个尽责的律师,经常会对对方律师,恨得咬牙切齿。

法律职业共同体,是一个美好的愿望,但想要实现的话,难度相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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